欢迎您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
 |  无障碍浏览
官方微博
官方微信
官方抖音

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

2022年05月17日
作者:吕佼
打印 分享到:

5651ae4b-2aed-4973-94c9-2d808ad1c27f

  为贯彻市委“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要求,聚力锻造“四项作风能力”,根据中院与市司法局签订的《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5月11日,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波出席会议,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、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、市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。

 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介绍了近年来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成绩,通报了青岛部分鉴定机构收费过高、管理不规范、服务意识缺失、鉴定人职业道德不高等问题,通报了数起对违规鉴定机构处罚的情况,提出建设良好的司法鉴定生态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。与会各单位对《细则》实施以来青岛市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认可,就中院提出的后续治疗费鉴定、出庭费收取、业务范围与业务能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。

  会议认为,要充分运用“定期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”,及时对司法鉴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、违纪问题进行研究、定性及处置,深入研讨鉴定中的典型性问题并形成指导意见,积极协调处置突发、重大事件,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,进一步改善青岛司法鉴定生态,协力打造领域标杆。

  曹波指出,科学、公正、规范的司法鉴定意见对案件裁判结果具有重要意义,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质效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有力举措。中院将按照《细则》规范,坚持问题导向,与各单位加强交流协作,共同指导青岛司法鉴定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,提升司法鉴定专业化水平,用程序公正为实体公正提供良好保障。

  市司法局、市鉴定协会还提出规范管理和委托使用鉴定机构、共同打击鉴定黄牛等意见建议。

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

来源:
2022年05月17日

5651ae4b-2aed-4973-94c9-2d808ad1c27f

  为贯彻市委“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要求,聚力锻造“四项作风能力”,根据中院与市司法局签订的《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5月11日,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波出席会议,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、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、市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。

 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介绍了近年来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成绩,通报了青岛部分鉴定机构收费过高、管理不规范、服务意识缺失、鉴定人职业道德不高等问题,通报了数起对违规鉴定机构处罚的情况,提出建设良好的司法鉴定生态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。与会各单位对《细则》实施以来青岛市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认可,就中院提出的后续治疗费鉴定、出庭费收取、业务范围与业务能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。

  会议认为,要充分运用“定期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”,及时对司法鉴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、违纪问题进行研究、定性及处置,深入研讨鉴定中的典型性问题并形成指导意见,积极协调处置突发、重大事件,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,进一步改善青岛司法鉴定生态,协力打造领域标杆。

  曹波指出,科学、公正、规范的司法鉴定意见对案件裁判结果具有重要意义,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质效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有力举措。中院将按照《细则》规范,坚持问题导向,与各单位加强交流协作,共同指导青岛司法鉴定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,提升司法鉴定专业化水平,用程序公正为实体公正提供良好保障。

  市司法局、市鉴定协会还提出规范管理和委托使用鉴定机构、共同打击鉴定黄牛等意见建议。

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

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'S COURT

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

2022年05月17日
作者:吕佼
打印 分享到:

5651ae4b-2aed-4973-94c9-2d808ad1c27f

  为贯彻市委“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要求,聚力锻造“四项作风能力”,根据中院与市司法局签订的《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5月11日,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波出席会议,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、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、市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。

 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介绍了近年来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成绩,通报了青岛部分鉴定机构收费过高、管理不规范、服务意识缺失、鉴定人职业道德不高等问题,通报了数起对违规鉴定机构处罚的情况,提出建设良好的司法鉴定生态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。与会各单位对《细则》实施以来青岛市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认可,就中院提出的后续治疗费鉴定、出庭费收取、业务范围与业务能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。

  会议认为,要充分运用“定期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”,及时对司法鉴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、违纪问题进行研究、定性及处置,深入研讨鉴定中的典型性问题并形成指导意见,积极协调处置突发、重大事件,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,进一步改善青岛司法鉴定生态,协力打造领域标杆。

  曹波指出,科学、公正、规范的司法鉴定意见对案件裁判结果具有重要意义,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质效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有力举措。中院将按照《细则》规范,坚持问题导向,与各单位加强交流协作,共同指导青岛司法鉴定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,提升司法鉴定专业化水平,用程序公正为实体公正提供良好保障。

  市司法局、市鉴定协会还提出规范管理和委托使用鉴定机构、共同打击鉴定黄牛等意见建议。

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

来源:
2022年05月17日

5651ae4b-2aed-4973-94c9-2d808ad1c27f

  为贯彻市委“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要求,聚力锻造“四项作风能力”,根据中院与市司法局签订的《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5月11日,中院与市司法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波出席会议,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、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、市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、市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。

 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介绍了近年来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成绩,通报了青岛部分鉴定机构收费过高、管理不规范、服务意识缺失、鉴定人职业道德不高等问题,通报了数起对违规鉴定机构处罚的情况,提出建设良好的司法鉴定生态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。与会各单位对《细则》实施以来青岛市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认可,就中院提出的后续治疗费鉴定、出庭费收取、业务范围与业务能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。

  会议认为,要充分运用“定期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”,及时对司法鉴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、违纪问题进行研究、定性及处置,深入研讨鉴定中的典型性问题并形成指导意见,积极协调处置突发、重大事件,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,进一步改善青岛司法鉴定生态,协力打造领域标杆。

  曹波指出,科学、公正、规范的司法鉴定意见对案件裁判结果具有重要意义,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质效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有力举措。中院将按照《细则》规范,坚持问题导向,与各单位加强交流协作,共同指导青岛司法鉴定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,提升司法鉴定专业化水平,用程序公正为实体公正提供良好保障。

  市司法局、市鉴定协会还提出规范管理和委托使用鉴定机构、共同打击鉴定黄牛等意见建议。